各二级学院、教学实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统一管理
校级管制品仓库已通过公安部门验收,自2025年5月1日起,龙子湖校区三亿体育教学、科研实验室严禁私自存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附件二)。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实训中心)对所辖实验室现有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管制类化学品移交至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管制品仓库统一贮存、集中管理、按需领用。因违规贮存由当事人及学院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清查工作与资料整理
(一)清查工作
各学院(教学实训中心)应在4月25日前完成管制类化学品的清查工作,确保账物一致,并整理好相关台账及购置审批材料。
(二)资料整理
1.易制爆化学品需提供:
(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销备案登记表
(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用途说明
(3)购销合同、发票及签收单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需提供:
(1)购买备案许可证
(2)购销合同、发票及签收单复印件
(三)检查核对
相关材料整理完成后,以院部为单位联系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检查人:谷康、姚亚飞 联系电话:0371-65680206)上门核查资料、核对台账。
三、试剂移交
各学院(教学实训中心)需填写管制类化学品移交表(附件1),由各学院(教务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月30日前,将管制类化学品、移交表与相关资料共同交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完成账物交接工作。
交接地点:龙子湖校区教学实验楼BN417
交 接 人:谷康、姚亚飞 联系电话:0371-65680206
四、后续管理
(一)领用管理
自2025年5月1日起,全校新购置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全部交由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办理备案手续。采购人与供应商确认收货后,直接登记入校级管制品仓库。每周一、周三和周五下午,两名从业人员(使用人和所在院部管理员)共同前往校级管制品仓库领取或退回试剂。领取时需填写详细的领取申请表,注明试剂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计归还时间等信息。原则上管制类化学品应限量领取(一周用量),领取后应立即存入专用储存柜中,并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落实公安治安防控要求。
(二)使用管理
实验室内应建立规范的管制类化学品台账,须详细记录管制类化学品的名称、领用时间、用途、领用量、实际使用量、剩余数量和使用人姓名,且每次记录都须双人签字确认;相关账册保存期限为自化学品最后一次使用或处置后至少2年。一旦发现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应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国强 联系电话:0371-65680206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